| 现今的职场上,女性穿裤装或裙装已不再会影响人们对她的专业感受,那丝袜呢?如今在比较宽松的办公环境里,女士们早已脱下丝袜,甚至在一些商务活动里,女士们光着腿的现象也已经很常见。
中美信用联合(Mid American Credit Union)总裁Jim Holt认为,窄裙底下穿着丝袜的女性比光裸着双腿要来得更专业,不过他的想法,掀起了另一波职场性别战争。
在收到许多抱怨信件后,Holt学到一个教训:由男人来决定女人怎么穿才专业,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为了公平,Holt废除了公司必须要穿丝袜的规定,让女性员工自行选择,却非常坚决地鼓励她们穿丝袜。
一位在华盛顿特区工作的女性税务律师Cyndi Lafuente这样表达,不只是因为他对女性特质的旧观念,更因他认为在职场上,男性有管理女性的权利 (同样这也是个过时观念)。
但以规定职场穿着的角度而言,由谁来传达讯息似乎比讯息本身更重要。例如像丝袜问题,若由女性前辈来表达,听起来就会像是良心的建议,而非男性所带来的压迫。 Binkley说,因为这件事的本质其实关乎权力,由通常握有权力的男性上司,将与服装、专业性和性别的态度施加在女性下属身上。
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律师事务所Winston & Strawn合伙经理人 Tom Mills曾抱怨,事务所里有些年轻同事的穿着,都学电视剧里的女律师那样,穿膝上12寸的短裙和非常紧的上衣。但也因为他说了这些,被要求在公司公开道歉。而且在某个法律部落格上,网民建议那家事务所的女律师们,应该穿上回教妇女那种密不透风的罩袍,来响应Mills的言论。
由于男性长久以来处于权力高位的潜在愤怒,会在当女性感到男性竟还想要规定她们的裙长、丝袜、鞋子和其它小细节时而爆发。曾任美国电视新闻主播的Mary Civiello 表示:“我们对这种事的反应通常很恶劣,因为我们认为男人不了解他们在说什么-他们说的其实就是性别议题。她认为,当女性的身体对男性来说非常有存在感的时候,他的意见也很有可能是歪曲的。”
律师事务所 Miller & Martin的律师John B. Phillips Jr. 说,现今人们讨论性别话题的能力比过去差得多了。休闲的办公室穿着使得公司中的问题打扮愈来愈多,同时,人们也对歧视话题更敏感,更担心自己说错话。
如果两性能公开地讨论这个话题会很有帮助,Phillips说,女性似乎认为这种讨论是开倒车或不必要的。而男性则害怕自己会被看做色鬼。
不过,大部分的人都不喜欢服装规定,不管讯息是由谁来传达。正式的规定感觉很不人性化、很极权。
Binkley说,恰当的办公室穿着是职涯成长中的一部份,不管工作场所是国会、保险公司或艺廊都一样。而主管人员也有义务在这方面教导下属,特别是那些前途闪亮的明日之星。
而男性主管又避免与女性下属谈这些话题,就会让女性对不成文的规定一无所知。通常在男性同事之间,他们可以开诚布公地谈,或是用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老方法-开玩笑-来提醒对方。
身为一位律师,Phillips建议男性应请女性来对女性传达合宜的穿着方式,或至少也该有另一位女性在场。否则,讨论服装与女性身体的话题很可能会招致“性别歧视的控告,如果男性是属于提出穿着要求的一方”。
对许多公司而言,穿着都是一门待修的课程。有许多经理人开始试着制定服装规定,因为如果员工穿着得体,对公司业务会有很重要的帮助,有时甚至是必要的。若有需要,聘请专业的形象顾问也有助于员工了解和接受什么是合宜的穿着。在美国的顶级企业中,这个方法相当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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