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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建省的高考报名即将开始,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至25日,双休日照常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2008年我省的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普通高考的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音乐类、文科美术类、文科体育类;理工类、理科音乐类、理科美术类、理科体育类。其中,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或跨报音、体、美各类各院校和专业。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户口证明、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亲自填涂有关表(卡),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照片信息和报名信息,亲自认真核对报名点计算机打印的本人报名表内容并签字确认。考生应对本人填涂的报名表(卡)及其他有关表(卡)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通知》指出,除了福建省政府的另行规定外,户口新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经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具备报名资格的条件是:(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遵守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简章,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高招办、省招生监察部门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考试管理的政策规定。
有三类人明确不能报名,他们是:(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另有规定者除外);(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另据了解,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报名也同时开始。高职单招的对象为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按13个专业类别选报其中一类。
(记者叶明华)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