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日,福建省卫生厅公布了首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黑名单,9家省内外医药企业上“黑榜”。
据省卫生厅介绍,按照去年颁布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实施办法》规定,这9家上榜企业2年内不能参加福建省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全省医疗机构2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这些企业生产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这9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分别是:福州康泰德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州东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南方医药公司、上海熙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厦门瑞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厦门市杜普医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帝恒医疗器械投资管理公司、漳州康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蓝韵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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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起实施的福建省《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实施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务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1、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反贪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的;
2、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依纪作出处理的;
3、因行贿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4、设区市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并经设区市卫生局审核认定;
5、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并经省卫生厅审核认定的。
(福州晚报记者 阮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