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本报记者 廖明生
通讯员 陈文灵
本报讯 今年第一季度,漳州市酒后驾车共发生59起交通事故,致22人死亡。而去年全年,此类交通事故是57起,15人死亡。昨日,市交警部门在分析事故时表示,酒后驾驶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是首因。
交警部门调查发现,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27%的酒后驾车者“安全意识不强”。另外,19%的酒后驾驶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以前饮酒驾车从来没有出过事,也没有被交警抓获过。正是有了这些心态在作怪,驾驶者往往不把酒后开车当回事,酒后驾车现象屡禁不止。
长期在一线执勤的民警郑荣晖称,饮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50毫克时,反应能力有所下降,达到150毫克时反应能力下降50%,动作失调,手脚失控。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从4月份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酒后驾车专项整治,相关整治方案将于近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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