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宁县政府办消息;一是立法驱动,加强景区管理法制化。制定并实施《关于景区禁止采售野生景观植物和采割松脂的通告》,对破坏景区内野生景观植物生物多样性资源,破坏景观质量和生态环境等行为予以遏制;制定《福建省泰宁丹霞地貌自然遗产地保护办法(草案)》,争取年内由省政府通过。
二是机构推动,提高景区管理科学化。改革旅游管理体制,赋予管委会主管全县旅游发展的权限,新设立资源保护与管理局,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评审工作。
三是宣传发动,促进景区管理社会化。每年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宣传旅游法律知识;与景区各村委会签订《景区资源协管协议》,视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向村委会支付协管费。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