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清晨6时许,建宁水南村一村民上街卖菜,路过水南公路分局门口路段时,猛然发现马路边躺着一个人,早已没了呼吸。他立即掏出手机向县公安局报案。
经警方现场勘察和尸检,确认这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死者现年35岁,家住水南将军坊,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1时至3时之间。由于前夜下了一夜大雨,民警在现场只提取到数块从肇事车上遗留下来的塑料碎片和一块完整的后视镜片。
建宁县交警大队揭建国大队长一行从气象部门了解到,3月29日晚城区下雨的时间分别为晚上11时至11:45时及30日凌晨2:10至2:50时,两个时间段之间曾停过雨。同时了解到死者曾于29日晚9:45时在水南某网吧上网,至11:48下网,走路回家。死者身边未带雨具,警方推断死者死亡时间大约是在30日零时左右。与此同时,廖永健副大队长一行从当地汽车配件销售点和维修厂了解到,现场留下的后视镜片和塑料碎片属“奇瑞风云”牌小轿车所有。上网查明建宁县共有此类车型的小轿车32辆。办案民警对全县32辆“奇瑞风云”牌小轿车逐一进行见面排查。然而,这32辆小轿车均被排除了嫌疑。
警方分析,肇事车辆并不一定就是建宁的车,可能是外地途经的车辆。怎么办?大家想到了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探头。办案民警在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监控探头中排查发现,在3月29日晚11时46分有一辆无法看清车牌的黑色小轿车从水南某娱乐中心门口驶往事故路段方向,七八分钟后又发现同一辆车只开着右侧车灯快速返回,往黄舟坊方向而去。追踪发现该车经过黄舟坊收费站的时间为30日0时05分,往泰宁方向驶离建宁。办案民警立即赶到这家歌舞厅查访,歌厅服务生反映说,29日晚有2名泰宁籍的年轻人和几名建宁本地的年轻人在歌厅饮酒唱歌,快到12点时才驾车离开。种种迹象表明,从歌厅出来的那辆黑色小轿车有重大嫌疑。
3月31日早上7时许,从泰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传来捷报,民警排查一辆车牌号为闽G617XX号的小轿车前保险杠右侧缺裂一小块,且无右侧后视镜片,与建宁警方通报的嫌疑车特征相符,现该车已被民警扣往大队。
建宁办案民警赶赴泰宁,经比对,确定闽G617XX号“奇瑞风云”牌小轿车正是肇事车辆。该车系泰宁一出租车行所有,3月26日出租给泰宁县大田乡大田村村民何某荣,3月30日凌晨车辆停放在车行门口,租车人何某荣未来办理交还手续,且不知去向。
何某荣具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到何家向其家人宣传政策。4月3日,何某荣到泰宁交警大队自首。建宁警方将其带回建宁,目前何某荣已被刑拘。(刘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