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凌晨5时30分,天空还笼罩在夜色中,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李某的家里,将恶意逃债的李某从床底下逮了个正着。在法院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李某履行了全部义务。
李某2005年开日杂商店时赊用了张某价值约31650元的货物,张某多次索要货款,均被李某以各种借口推托,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沙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双方调解达成协议,李某应当在2006年12月底前支付张某欠款、诉讼费共计29600元。可李某并不把调解书当回事,不自觉履行义务。
2007年5月,张某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十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处发送传票及通知,因未能找到李某本人,执行人员要求被执行人家属通知李某到法院接受处理,但李某拒不到法院接受调查和处理。期间,承办案件的执行员与李某电话联系三十余次,向李某发送手机短信,但李某要么拒不接听电话,要么就说没钱,法院要怎么处理都可以,一次也没有到法院过。于是,法院裁定拍卖李某名下的商品房。但由于该房屋地处偏僻,拍卖未能成交。在案件执行受阻的情况下,执行人员不轻言放弃,把这件案件列为今年年初清案的重点案件进行执行。
当尚在睡梦中的李某一家人被执行人员敲门声惊醒后,被执行人妻子隔门告诉执行法官说李某现在外地做生意,不在家中,但坚决不肯打开门让执行人员进屋检查。于是,执行人员采取“缓兵之计”,决定先行撤离执行现场,采用欲擒故纵的方法引诱被执行人出来。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执行人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叫门,这次被执行人之子开了门,但仍称其父李某现在不在家中。执行人员在房中仔细查找,突然发现床铺下好象有人,于是,掀开床板,被执行人李某果然藏在其中。被发现的李某只好爬了出来说:“算了,今天我认栽了!”。于是,执行法官当即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李某主动承认错误,表示当天一定想法还清欠款。
下午三时,李某之妻将全部欠款及执行费用交到法院。申请执行人领取了全部执行款,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讲:“这件案件申请执行这么长时间了,法院拍卖李某的房子又卖不掉,我们也不能向法院提供李某的下落和他的其他财产线索,原来对这件案件已经没有信心了,想不到执行法官这么认真和负责,今天有这样好的结果也是我们没想到的。感谢法院,有这样尽责的法官,我们以后不用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