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证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泰宁县局积极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分别制订了《食品企业区域监管责任制度》、《食品企业分类监管指导制度》、《食品监管监察制度》、《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机制》、《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案件移送制度》等七项制度。七项制度涵盖了监管部门对企业及销售者的监管、消费者对食品企业及食品销售者的监管、组织及被监管对象对监管具体人员的监察督察、被监管对象之间的相互监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等一系列监督与被监督的内容,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长效、全方位立体的监管。目前,这七项制度已被应用到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的全过程,并发挥着积极的管理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