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来自福建省永安市槐南乡某村的实名举报者刘某彻等将一块金色的铜匾送到了福建永安市检察院控申举报中心,以感谢检察官们重视群众举报,认真办案,为他们伸张正义。
2004年初,该市槐南某村为硬化村道筹款,将6片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的山场以招投标的形式拍卖,在2004年2月制作标书时,被举报人罗某暗将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几片山场加入标书中,从而引发中标人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矛盾。当村民们发现施工人员越界砍伐到自己和本村的山场时,40多位村民联合签名进行了实名举报。3年来,村民们不断上访,但一直未能解决问题。无奈之下,村民想到了检察机关。
今年3月,作为最高检察院在福建省唯一的举报中心联系点的永安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待村民来访后,迅速组成调查组,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多次深入槐南乡并深入案发村的山场看现场。通过核对大量的文书证据、比对,并深入调查,终于查清了被越界盗伐的面积;同时查明该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管某在明知中标人罗某有涉嫌盗伐犯罪行为后,不仅不上报,还帮助其隐匿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涉嫌渎职犯罪;查明槐南乡某村原村主任和出纳员,以及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管某等乡村干部参与入股经营山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检察官们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对管某涉嫌渎职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对中标人罗某焕越界采伐,涉嫌盗伐生态林木的犯罪行为,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中国法院网 作者:曾志初 刘惠芬)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