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清流法院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活动动员大会。此次活动系根据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一、深刻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正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活动,务求取得实效。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健康开展。
清流法院党组对开展这项活动高度重视,先后二次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该院开展这项活动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