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日,沙县一信访老户邓某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被一审法院判处有罪。
邓某于1995年因家庭祖上房产与其母和兄弟间发生纠纷,其母和小弟状告邓某,要求停止其侵权行为。邓某在一审二审输掉官司后,10多来不断进行非正常上访。为达成家庭和解,省、市、县各级有关部门为促其息访息诉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找其家庭成员逐个座谈,寻求和解方法。经各级的努力邓某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此后,邓某仍心存不满多次参与聚众吵闹,严重影响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最后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一审法院判决有罪。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正常渠道信访反映其诉求是公民应有的权利,但超越法律无视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本报记者)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