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遏制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溪县质监局将2008年第二批实行下架处理的问题产品名单、已注销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已吊销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及时通知辖区内的商业企业,要求商业企业立即对名单中的问题产品或无证产品实行下架处理。由此,“质监警示进商场”活动拉开新的序幕。
自从3月15日以来,明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县商场、超市全面推行建立“质监警示进商场”制度,对企业商品进货情况实施监控,全面驱逐“三无产品”。 在商场醒目位置设立质监部门产品安全消费警示牌,警示牌附有“举报电话”和“受理单位”栏,消费者发现问题产品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进行监督,通过警示消费,倡导诚信、严格监管,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质量监督的意识。
该制度鞭策所有商场商店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已任,自觉执行商品的质量标准,切实担负起商品质量的把关责任,增强安全消费意识、狠抓产品质量管理、优化消费购物环境、积极开展消费监督,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购入来路不明、渠道不正、标识不清、质量不良的商品,不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和过期变质原料加工的食品,坚决消除食品隐患。各商场对无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和质监部门通知的问题产品实行下架处理,目前已下架无证或问题产品3批次。(明溪县质监局)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