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高效地应对我市各种突发事件而引发的价格异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的通知》(明政办〔2003〕11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明政〔2006〕4号)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成立市物价局突发事件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召开价格异动应急工作会议,分析判断价格异动起因和程度,研究做出是否启动应急方案决策;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市物价局人、财、物资源,视事件变化情况及时修正价格异动事件应急方案。
各科、队、分局、中心全力以赴投入价格异动事件应急工作,必要时抽调两区物价局干部参与。领导小组下设监测、政策、巡查、宣传四个工作小组,并按规定程序工作。当市区某些或某类商品价格、经营服务性收费出现异常波动,并经市物价局突发事件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按照以下方案组织实施。一是巡查小组强化市场巡查,二是监测组加强价格监测工作,三是政策组及时制定和实施价格政策措施,四是宣传组加强新闻宣传。
在市区价格异动态势得到有效控制,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标准基本恢复到原有水平时,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方可停止应对价格异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