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积极探索林改后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的新路子,建立了与其配套的责权利相统一新机制,理顺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做到管护与资金使用管理到位,收到了创建新机制管好生态公益林的好成效。截至4月底,尤溪县已完成创新管护机制118个村,落实管护面积达52万多亩,分别占村数的47.01%和生态公益林面积的50%。
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的尤溪县,选择在城关、西城镇34个村先期开展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随之在全县15个乡镇251个村建立了与其配套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股份均山、联户管护,责任承包、专业管护,相对集中、委托管护”三种新机制。对山林依赖性强的村,把生态公益林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或联户划分若干片,以股份形式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权和限制性经营权落实到户。在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或联户中选聘护林员,按片确定责任和管护工资,实行专人承包管护;对山林依赖性一般的村,且生态公益林面积相对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村,以全村村民为一个管护主体,本着有利于管护的原则,实行专业承包管护;对生态公益林面积小于500亩以下又零散的,根据各村情况直接委托本村村民或本村商品林大户进行管护。同时,尤溪县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护质量的督查力度,专门成立了管护质量检查组,不定期地进行随机抽样督查。截至目前,全县生态公益林均无发生森林火警火灾、非法占用和乱砍滥伐,综合评价为优,生态公益林得到了有效管护。
此外,尤溪县既抓机制创新,又强化和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到位,确保资金规范有效、安全运行。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在银行设立专户,单独建立账户核算。对护林员、监管员工资,根据签订的管护监管合同、质量检查结果兑现其工资。对剩余的基金用于村民分红,村里的公益事业,做到账务公开、取信于民。截至4月底,该县已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达632多万元,其中下游地区补助上游地区达149.49万元,护林员、监管员工资260.85万元,其他补偿金达176.75万元,从而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林盛)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