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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廖明生
 通讯员 方志伟 文/图
本报讯 云霄县人民法院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要案,张基东等9人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六项罪名。
开庭当天,法院门前数十位警察在外围戒备,从法院大门到法庭的通道上一路都有警察维持秩序。
▲昨日庭审现场,左一为张基东
组织成员多为刑释人员
9名被告人中,有5名是刑满释放人员。其中张基东曾两次被判刑,陈旺群因投毒罪被判刑6年,蔡进生因盗窃罪曾被判刑8年。
团伙头目张基东,1977年出生,小学文化,家住云霄县和平乡径仔村。1995年10月因犯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被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2年9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2004年11月刑满释放后,张基东不思悔改,以利诱的方式,组织了以被告人陈圳标、陈武溪、张小平、朱金生(另案处理)、方汉聪(另案处理)为主要骨干成员,以被告人黄文平、陈旺群、张淋茂、陈林木(另案处理)、陈泉兴(另案处理)、张坤元(另案处理)、吴炳信(另案处理)、张银地、吴文裕(另案处理)、蔡进生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成员大多数为刑释人员。
内部“帮规”:老大统一处理赃物
在张基东领导和指挥下,该组织在和平乡一带敲诈勒索,盗抢藏匿的制假烟丝、烟叶,为他人制售冒牌卷烟工厂看场,开设赌场等,为组织积蓄了一定的经济实力。而张基东也因此逐步确立了“老大”的地位。
张基东等人动辄以其淫威吓唬百姓,找借口强行向村民索取财物。为显示威风,张基东经常在摩托车上放着马刀,招摇过市。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