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当你购物时,商家告诉你要为你的塑料购物袋付费时,别惊讶,因为“限塑令”来了!6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限塑令”。“限塑令”中,对于塑料购物袋的规定主要有两点:一是有偿使用;二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新标准。那么“限塑令”的实施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塑料袋变了
目前,大部分人都已经知道“限塑令”正式实施,也明白其实施意义。但是,对于“限”的是何种塑料袋,能用的又是怎样的塑料袋,却还不是十分了解。对此,寿宁县工商局相关人员介绍,根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有偿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根据国标规定,合格的塑料袋厚度不得小于0.025毫米,且袋子上应当加贴相应标志,如环保声明、安全性说明;另外,对于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袋,要求其颜色为本色或白色,还应标有“食品用”字样。
塑料袋明码标价
“限塑令”实施后,将开始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按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购物袋应当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应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且不得低于成本销售,或以打折等方式不按标示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更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这样,将有利于塑料袋真正有偿使用,使消费者受到经济压力后减少塑料袋消耗,真正达到“限塑”的目的。
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袋者必罚
据寿宁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从6月1日起,工商部门将对生产、销售塑料袋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一次全面清查行动,对于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若在6月1日后,消费者发现商家有违法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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