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翔安区90%以上的人口是农民,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是一项重要民生课题。
建区以来,翔安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资金投入逐年加大,农民参合率和补偿比例逐年提高,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今年7月,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将完成历史使命,翔安农民将同城里人一样享受到医疗保险,翔安区民生保障事业将带给农民更多实惠。
记者近日从翔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7月1日,翔安将启动覆盖20多万名农民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纳入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取代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届时,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到定点医院刷社会保障卡看病就医。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由地税部门统一负责。从3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翔安地税部门已陆续受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据了解,截至5月29日9:30,翔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达95.59%,参保的农村居民达21万人。如此高的参保热情,缘于近几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翔安农民带来的实惠。
三年时间让农民医有所保
翔安区马巷镇的老颜高兴地对记者说,“幸亏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我的医疗费才解决了一大部分。”去年老颜因身体意外住院,不久就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领取了4400元的理赔金。“这就是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就为了身体健康,交了钱,出现意外就能拿钱看病,一年内平安了就等于是献爱心给别人看病。”
2003年10月翔安建区时,全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54210人,占应参保人数的20.2%。2004年区政府制定出台《厦门市翔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农民参合人数逐年增加,到2007年,全区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263579人,参合率为98.5%。
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支付了大量医疗费,2007年理赔人次超过7000人次,理赔金额超过1300万元,其中赔付金额6万元的达7人次以上。
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医疗保险
即将启动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让农村居民享受更多的实惠。原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由农民个人出资10元,政府出资70元,农民在遇到大病住院时,根据发生的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报销。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由农民个人出资50元,政府再补助190元,运作方式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相似,参保的农民不论是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根据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最高可报销5.3万元,和城镇职工的标准是一样的。超过封顶线5.3万元以上的部分,还有补充医疗保险。
同时,参加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还将获得社会保障卡。以后农村居民看病时,可像城里人一样到定点医院刷卡看病了。
为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服务
翔安农村人口多,因开发建设而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也多,要设法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下降。记者从翔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社保中心为翔安居民提供了多项社会保险,其中,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养老保险的启动为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提供了新的思路。翔安区自2006年6月启动至今,全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247人,按月领取退养金的已退养人数达4639人。
新店镇祥吴社区宋坂的农民洪若溪一家就是这项保险的受益者。今年63岁的老洪和他的老伴,在2006年6月,各支付了17000余元办理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府还为二老各提供了6000元的补助。第二个月他们就开始领取每人249元/月的养老金。后来政府又两次提高了养老金的发放水平,现在老洪夫妻俩每月可以各从信用社领到329元。每月600多元养老金为他们的基本生活解决了一大部分支出。据老洪介绍,像他这样享受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农民在同一个自然村就有40多位。(《台海》杂志 实习记者 方碧勇 翔安记者站 陈贤武 沈淑贞)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