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进审核方式。在村级提交的低保申请材料时,新增乡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驻村工作组长审核签名程序,避免个别村干部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发生。二是规范资金发放。对低保金发放实行“一折通”,存折由乡镇民政办会同驻村工作组直接发放至低保对象。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村级低保信息员制度,及时掌握低保工作动态;设立低保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从4月30日起集中力量对全县15个乡镇上报的6409户低保申报材料进行逐个审查,目前全县有6356户16878人获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发放保障金97.7万元,其中新增入保对象1307户4058人,注销低保对象1301户4222人,变动补差3174户7749人,对其中不符合低保政策标准的53户188人,退回不予入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