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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在线讯:据尤溪县质监局消息,近日,尤溪县质监局接到该县联合乡惠州村一村民的电话,称其种植的12亩稻田在使用了某品牌的“丁草胺”农药后秧苗出现大面积枯死,请求质监部门对“丁草胺”的质量进行鉴定。
接到电话后的当天下午,尤溪县局当即派人前往调查处理,经现场查看,该农户种植的12亩秧苗有近一半出现枯萎、死亡现象,执法人员当即对剩余的“丁草胺”样品进行封存,并对农药经销商进行调查。经调查,该经销商共购进同一批“丁草胺”农药2箱,已全部卖出,未发现有其它农户使用该农药后农作物出现类似现象。于是,执法人员当即通知农药生产厂家派人前来协助调查处理此事。生产厂家也高度重视,第二天就立即派了1名技术人员到实地进行察看。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尤溪县局执法人员与厂方技术人员一致确认造成秧苗枯死的原因是因该农户未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不当操作而造成的。
为弥补农户的损失,在尤溪县局的调解下,厂方最终从人道主义出发,对该农户枯死的约6亩秧苗给予每亩经济补偿300元,合计1800元,让该农户对秧苗进行补栽,以免错过种植季节。尤溪县局说服争议双方,成功化解了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隐患,受到了群众好评。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