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宁单位:
为进一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革除土葬陋习,积极推行火化,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对火化区范围第二次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具体范围见附表)。从2006年7月1日零时起,凡在新公布的火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含在此之前死亡未葬的)一律按《宁化县殡葬管理规定》实行火化。
附件:宁化县火化区一览表
二00六年六月五日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三明在线或者本站或者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三明在线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复制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三明在线www.nhxxg.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三明在线或者本站或者原创”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复制使用,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三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三明在线联系,联系信箱:smzx@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