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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规划部门了解到,我市在今后的规划编制和方案审查中,将对学校、住宅区和公共建筑等的规划选址,从严审查、从严把关。
此次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鉴于我市广大农村所处的特有的丘陵地貌和地质水文气象等复杂因素,特别是夏季降雨集中,易于形成洪涝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特点,我市要求各地规划部门一定要深刻反思这次地震灾害的惨痛教训。对学校、住宅区和公共建筑等建设项目,要在规划选址前,认真听取当地地质、水文和气象方面专家的意见,在综合分析的前提下,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对有疑问和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选址,一律不得通过,绝不可有半点侥幸心理。
我市规划部门强调,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规划的审查把关。对乡镇总体规划和新村建设规划中学校、住宅区以及公共建筑规划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抗灾性一定要严格审查把关。同时,严禁在“五带”上规划学校、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在乡镇总体规划、新村建设规划审查中,对选址在地质情况复杂、容易产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山边地带,汛期水量变化较大的山洪冲沟地带,水库下游泄洪区边坡地带,地质构造断裂地带,矿区地面沉降塌陷等“五带”上的学校、住宅区和建筑设施,原则上不予通过。尤其是中小学校等教育设施更是应予否定,另行选址。
我市规划部门还要求加强规划方案的评审工作,加强规划的批后跟踪管理,并立即着手开展乡镇总体规划和新村建设规划的复查工作。对乡镇总体规划和新村建设规划等方案的审查,凡是涉及到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住宅区和重点公共建筑的规划选址,评审专家都应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和评估,把好项目的防灾关。凡是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存在周边环境地形地貌改变较大,如设计有防洪堤、截洪沟、泄洪沟、蓄水池、护坡、挡土墙等防灾减灾设施的,规划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验收监督,不达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确保规划设计的防灾设施高质量建设到位。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