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尤溪县台溪乡玉涧村农民陈廷八在县医院结账时发现,他住院治疗的补偿款,自己算只有3642.51元,而实际却领到4152.24元。医院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按新方案给他算的补偿款,比旧方案可多领509.73元。
尤溪县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规定县医院的起付线从500元降为350元,补偿比例从45%提高到50%;县中医院的起付线从500元降为300元,补偿比例提高到60%;乡镇卫生院的起付线从100元降低为60元,补偿比例从65%提高到85%;县外医疗机构起付线下调100元,补偿比例不变;1年内多次就诊的参合农民,只需扣除一次起付线。同时,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统筹5元集体投保,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险,农民补偿费用超过2万元时,可再获得保险公司最高10万元的理赔款。
据了解,今年1-4月份,全县参合农民累计住院补偿4955人次,补偿金额456.93万元。
此外,尤溪县还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烈属、革命“五老”及其遗孀、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属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这些医疗救助对象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根据不同的等级医院,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医疗救助,救助最高限额为1万元。1-4月,全县共有80人次获得71686.2元的医疗救助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