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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8次上鼓浪屿 为九旬老华侨讨回祖屋
■全市法院开展专项行动落实侨房政策 ■今年我市将基本完成侨房使用权清退
【核心提示】“一栋祖屋牵动一份浓浓乡情,祖屋是我们在祖国的根,留根才能留心。”一位九旬老华侨的肺腑之言,印证了落实侨房政策的重要性。祖屋不但留有许多老华侨和家人的生活痕迹,而且还铭记了许多令他们难以忘却的往事。

漫画/朱利军
岁月悄然流逝,老华侨对祖屋的眷恋之情愈加浓烈。每次从海外归来,他们中许多人都要儿孙陪着,到祖屋看一看。
每次看到祖屋,老华侨几乎都会问起一个问题:“什么时候才能走进祖屋坐一坐?”
梦想实现了,有关部门把房屋产权的《退还通知书》交到了他们手中。
截至2007年底,我市侨房使用权清退工作任务已完成92%以上,累计清退侨房使用权约27万平方米,搬迁、安置侨房住户6354户。
近日,记者走访厦门市侨办,得知市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落实侨房政策使用权清退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今年我市将基本完成侨房使用权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清退任务。将侨房的使用权归还业主——这是我市依法落实侨务政策的具体体现。
今年3月起,全市法院开展了一场清理涉及侨房使用权执行案件专项活动,集中清理涉侨房执行案件。目前,全市法院已展开两轮大调查,查明已进入执行程序的侨房收房案约70起,法院将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执行。
众所周知,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约有几千万人。作为侨乡的厦门特区,在海外的华人、华侨、港澳同胞达40万人。许多久居海外的老华侨对自己当年亲手建设的祖屋充满感情。在他们眼里,那破旧的老屋,是他们的根,是他们祖祖辈辈的思念和寄托,是与故土密切相连的桥梁。
由于种种原因,侨房被挤占现象较为严重,落实政策的任务十分艰巨,遗留问题也比较多。其中,侨房业主经过诉讼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涉侨房执行案件,目前仍有一部分未能得到解决。
侨房执行案 房源是关键
5月15日,在兴安路的一处老屋内,吴老伯紧紧握住思明法院法官的手,连声说“谢谢”:吴老伯通过法院执行,收回了祖屋。
这一幕,发生在全市法院清理涉及侨房使用权专项活动期间。
一直以来,厦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为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由于侨房案件大多时间跨度长,历史背景较为复杂,供搬迁的房源情况各异,做好侨房收房执行案件的工作并不容易。历年来,虽经法官努力,仍有部分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涉侨房屋案件因无房源而未能执行。
“侨房收房案件的执行,关键是房源。”一位资深法官一语道破了制约这类案件顺利执行的因素。
“我代收房租的老房子给别人住了14年,可多次收房未果;我代管的房子被住得破破烂烂,每次收房租还被人家赶跑;有些处于瘫痪状态,长期卧躺在床……”一位代管60户侨房的厦门人邱老先生感叹道。
“住久了就变成房东,对房子有感情。”开元路有不少侨房,住着一些困难人家,这些租户都舍不得离开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
法官做工作 侨房归原主
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屡屡做侨房住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其通过有关渠道解决房源问题,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发函商请解决房源,但有的住户不愿去办理相关手续,有的住户年事已高,不愿搬走,要求业主让其终老屋中。少数住户对法律政策存在认识偏差,对落实侨房政策不理解,不积极寻找房源,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执行中法官需要做大量的释法工作,尽可能地让他们了解法律,理解执行。
面对华侨业主有房不能住的焦急心情,面对他们期盼的目光,面对那承载着权利义务,象征着法律尊严的判决书、调解书,思明法院执行庭的法官更加感受到了肩上责任的重大。他们告诫自己,一定要实实在在地为侨胞办事,一定要维护好侨胞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侨房执行案件虽面临困难,但一定要知难而上,想方设法,多方寻求解决的途径和渠道。
专项清理活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组成的一组组精兵强将奔走于各街道、社区,摸排侨房住户具体情况;一个个电话,执行法官细心地与侨房业主核实沟通;一个个夜晚,执行法官加班加点,到侨房住户家进行核实;一遍遍协商,法官对可能协商解决的案件,不厌其烦地召集侨房业主、住户协商解决;一次次研究,法官们群策群力,制订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一次次沟通,法院与市侨办、落实办、街道办等部门共商侨房清退工作,建立协调机制……
一起房屋在鼓浪屿的侨房收房执行案中,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八次往返鼓浪屿,实地查看房屋,到居委会了解情况,找住户的邻居亲戚做工作,终于与生活在外地的侨房住户联系上。执行庭长、承办法官多次长途联系住户,不厌其烦地做工作,促使住户腾空房屋,八间侨房终于“屋”归原主。
“我第一次回家乡就拿到了祖屋的使用权,这是政府送给我的最好礼物”,一位老华侨感动地说。
面对三情形 对策各不同
因各种原因,有相当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确无房源搬迁而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难免有意见。而有的侨房住户也不理解法院的工作,有时就给一句话——“没有房源,让我搬到大马路住啊”。执行法官既要承受申请执行人的误解责问,又要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矛盾而置身于问题的漩涡。
面对这类情形,思明法院执行法官讲究方式方法,注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一起强制执行案件中,法官对七家住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相关部门等形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多次召集当事人协商化解矛盾,促成了住户自动搬离。目前,有六户人家已搬走,将房屋交归华侨后代自行管业。剩下的一名住户与业主协商后,将在今年的11月搬离。
这起旧案的圆满执行,有力地保护了华侨的合法权益。谢姓华侨的后代动情地对执行法官说:“我与老母亲一直住在这些房屋的隔壁,天天看着别人进出属于我们的屋子,心里很难受。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出入自家的房屋了,真的很高兴,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落实了政策,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
对此,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冠中表示,法院圆满地执行了案件,在执行中法院做了细致的工作,多次协商,化解矛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住户自动搬离,避免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应充分予以肯定。同时,它也会使海外华人、华侨对祖国的法制建设、对祖国维护华人、华侨的合法权益更有信心。
据悉,自清理活动开展以来,思明法院已清理涉侨房屋执行案件约70件,按三种情形,采取不同对策:对有房源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执行,已全部执结并将房屋交归侨房业主管理,社会反响好;对于住户已经或者有意愿申请、购置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侨房安置房等房源的案件,法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跟踪进展,一旦房源落实,即执行搬迁;对确实无房源搬迁,住户又不愿按照上述渠道解决房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进一步做好住户说服动员工作,力促解决房源予以搬迁。
举措很得力 侨胞很满意
“解决侨房最大的难度在于侨房的产权和退迁户的安置。”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基本完成侨房使用权清退。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通过市拨、购买或代建等形式,先后在振兴、槟榔、官都、屿后南里、仙岳、洪文等处,共投入使用专用房源5000多套,其中近3600套用于安置侨房住户解决清退使用权问题,它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应迁户的难题,让许多人得到“实惠”——花钱不多却能住进相对大的“新房”!
经过20多年的努力,除少数侨房业主自身原因未申请产权退还外,我市已将29万平方米的侨房(涉及侨房住户6899户)产权归还业主。截至2007年底,侨房使用权清退工作任务已完成92%以上。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对我市侨房政策的落实表示十分满意。
市侨办主任黄美缘表示,落实侨房政策使用权清退工作,是维护广大侨房业主正当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是争取侨心、服务特区经济的重要内容。目前,侨房产权已退还、使用权尚未清退(“已还未退”)所涉及的侨房住户近500户,主要分布在思明区的鹭江、中华、开元、厦港和鼓浪屿等五个街道。
分管此项工作的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高度重视落实侨房政策,多次到市侨办调研,强调按照市人大工作部署,抓紧抓好落实侨房政策使用权清退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多次主持召开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听取开展落实侨房政策使用权清退工作汇报,讨论、研究解决开展侨房使用权清退工作的措施。为加强工作力度,今年4月成立了市落实侨房政策使用权清退工作协调小组。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目前我市正在建设专用租赁房解决房源问题,种种有力举措,给法院涉侨房屋执行案件的顺利解决创造了条件。
【人物原声】
保护侨胞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
市中级法院院长朱珍钮表示,依法保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涉侨房屋使用权案件执行工作是法院应尽的职责。在清理涉及侨房使用权执行案件专项活动中,我们主动接受党委、人大的领导、监督,加强了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探索了部门联动运行机制,共同做好涉及侨房使用权执行案件的清理工作。我们坚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从实际出发,重视执行效果,强化执行力度。对有房源拒不搬迁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对侨房收房执行案这一涉及民生的问题,我们在执行过程中讲究方式方法,确保稳妥解决,力求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思明区法院执行局骆局长认为,我们做“磨心”,就要尽力让这个“磨”好好磨合,减少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我们要宣传法律,宣传侨务政策,化解矛盾,敦促侨房住户积极寻求房源,解决搬迁。同时,对有房不退,抗拒、妨碍法院执行的,法院将坚决予以强制执行,并依法予以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厦门日报 郭桂花 通讯员 李克梅)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