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建宁县干部作风检查组到县供电公司突击检查时,只见大家都在忙于工作,指纹签到记录上,无一人迟到或早退现象。这是该县实行干部“无为问责”制度后,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建宁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投诉处理中心,出台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列举了17种有错行为和18种无为行为,规定了勉谈话、通报批评、效能告诫、调整工作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等7种问责处罚。同时,为扩大监督面,该县还聘请了6名老干部为特约行风监督员,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监督。
问责“问”出新天地。面对问责举措,各单位、各部门纷纷自查自纠,严肃工作纪律,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在2007年的政行风测评中,县直机关的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办事效率等项平均满意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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