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3日,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林某被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5月11日晚,广西籍犯罪嫌疑人李某、林某到泰宁县城关,先后在县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设置的自动取款机上,采取塞堵取款机出钞口,粘贴“温馨提示”广告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当晚,林女士到泰宁县农业银行民主新街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因出钞口被堵塞没有取到,她误认为取款机故障。此时看到粘贴在取款机上的“温馨提示”上写:“尊敬的客户:由于近期系统升级,在ATM机办理业务时,如出现吞钞或吞卡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进行补账或挂失处理,否则后果自负!24小时客服电话5766641。”林女士拨打了此广告上的客服电话,并按照电话里的指示将自己8500余元人民币打入对方指定的卡号,被骗走该款。在此之前李某、林某已利用此方法多次成功骗取储户存款上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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