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县林业执法大队中仙乡执法中队截获一批违规从本省县外调入23.9717多立方米的松原木,交由县森防检站处理。
我县地处福建省中部,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重点林业县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全县现有松林面积163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43%,被列入福建三明市松材线虫病重点监控区。为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传入,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明发[2002]5号)第三点“严格限制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入”的规定出台文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县外调进松木及松木制品(包括松木包装箱、电缆盘、垫料、固定支架等),并规定凡生产、利用、经营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单位(个人)都必须向县森防检疫站申请检疫登记,实行检疫准入制度。但尤溪县昌辉煤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松材线虫病危害性认识不足,无视当地政府文件规定,没有经过该县森防检疫站检疫登记,更没有经过检疫准入,违规从本省县外调入一批23.9717多立方米松原木作为矿洞支撑木。虽然该批松原木非来自松材线虫病疫情县,且持有调出地森检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但运输途中却经过了一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县,目前正值松材线虫的传播媒介昆虫松墨天牛成虫羽化期,非常危险。县森防检疫站接到中队报案后,立即派遣2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检疫员前往截获地处理。检疫人员对该批松木进行了现场检疫复检和取样,同时,告知货主未经检疫登记和许可擅自调入松木违反了有关文件规定,责令货主在样品检疫检验结果出来之前,先将该批松原木卸放在封闭式仓库里,等待检验结果再行处理,并对货主进行松材线虫病危害性宣传教育。
鉴于样品检验未发现该批松木携带松材线虫,对货主以宣传教育为主,责令今后改正。货主当即表示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做好松材线虫病防范工作,不再擅自调入松木及其制品。 (县森防检疫站 詹祖仁 张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