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在线讯:6月11日,笔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正联合研究机构,对国际软件巨头的市场垄断行为进行调研,有可能在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组织相关企业对其进行反垄断诉讼。
据该人士透露,针对这些软件巨头的反垄断诉讼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歧视性价格,如部分国际软件商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中国内地的售价,较美国本土价格高出许多;二是利用它们自己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文件格式方面的垄断地位,捆绑销售软件,扼杀中国本土企业的生存空间。

20% 还是82%?
5月14日,商业软件联盟(BSA)发布IDC第五次全球PC软件年度盗版研究报告。报告称:2007年中国的PC软件盗版率在前三年下降10个百分点之后,连续第二年维持在82%的水平,仍大大高于全球38%的盗版率。
与之针锋相对的是,BSA公布调查结果后仅仅两周,国内机构———互联网实验室也发布了《2007年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报告中的数据与BSA相比大相径庭。互联网实验室的报告显示:与2006年相比,单从盗版软件市值来计算,2007年中国软件产业的盗版率又下降了4个百分点,仅为20%;而以套数计算,软件的盗版率则下降了11个百分点至41%。
据了解,从1994年至2004年的十年间,BSA对中国软件盗版率的调查数字一直在90%以上,2005年至2007年期间在82%-86%之间,虽整体有所下降,却仍高居世界软件盗版的榜首。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表示:“中国盗版率不可能这么高,盗版率问题已经被国外机构妖魔化了。”
被“妖魔化”的盗版率
中科院计算所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指出:“(对于市场调查结果)国内外两方都应公开言及方法和数据,但遗憾的是,BSA并没有这样做。”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分析,虽然BSA没有主动公开其统计方法,但通过其公布的信息来看,BSA的调查范围只限于PC软件(包括台式机、膝上型电脑、便携式电脑,不包括掌上电脑和用作服务器的电脑),BSA的方法只向用户调查软件装载数量,用统计资料或专家访谈获取其他数据,通过间接的方法计算盗版率。“BSA这种非公开、不透明的统计数据,使得多年来中国被认为是世界上盗版最猖獗的国家。”方兴东表示。
他认为,软件“自由化”是行业的发展趋势,就数量而言,人们日常工作、娱乐中的电脑软件80%甚至90%是免费的,比如炒股用的大智慧,上网用的MyIE,看电影用的影音风暴,打字用的紫光输入法等。而在服务器系统软件(如IBM)、行业应用软件(如SAP、金蝶、用友等)方面,盗版率几乎为零。所以,指责中国软件市场盗版率高达82%,明显与事实不符。
立场决定数据?
据方兴东介绍,由于互联网实验室与BSA间的统计数据相差巨大,他们曾在发布《2007年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前邀请BSA方面一同探讨交流,但“BSA一直没派人过来”。
“BSA的报告很多情况下是站在国际大软件商的立场说话的。以操作系统盗版率为例,他们是以国内每年装机数量为分母,减去微软在国内销售的正版视窗系统做分子算出来的,并未考虑Linux等开源软件的份额。”一位国内软件业人士表示。
另有业内知情人士认为,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国际大软件厂商在中国确实存在垄断威胁,一方面他们通过捆绑方式排挤竞争对手,另一方面通过复杂的定价策略形成价格歧视,间接上造成国内软件市场盗版率过高。
“一套视窗系统零售价为1000元- 2000元,一套OFFICE软件套装零售价为4000元-5000元,加起来比一台电脑硬件的价格还高。国际厂商一方面利用垄断地位制订出高得离谱的正版软件价格,另一方面又指责中国人版权意识低下,这种现象并不正常。随着《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政府和企业有义务也有权利予以纠正。”该人士表示。 (中经 张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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