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自今年1月实行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以来5个月内,泰宁县参合农民住院4976人次,相当上年度总人次的73.9%,农村医保基金支出268.6万元,基金使用率46.8%,受益面5.2%,超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
泰宁县于200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迄今已有11708人受惠。2007年底为解决试行方案中存在的补偿起付线过高,补偿比例偏低等弊端,县里根据省市指导意见,对试行方案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降,乡镇卫生院补偿起付线由150元降到100元;二是提,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三是补,从基金中按每人5元的标准提取经费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更加符合农民实际,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受益农民参合的积极性,2008年度参合人数100646人,参合率达96%。
在受益面和基金使用率双提高的同时,泰宁县进一步加强年度基金征缴和监管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平稳安全。目前实缴基金574.03万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纳89.79万元,占15.6%,上级及县财政补助占84.4%。实行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及时拨付,并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305.43万元,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新方案实行5个月来,乡镇卫生院农民住院率较调整前明显上升。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呈现出效益增长、队伍稳定、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高的良好态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 (童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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