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6月12日,沙县莲花社区的黄婉霞老人一大早就来到社区办公室办理了18个月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眼看往后生大病也能报销,老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沙县于6月5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今已有2100人参保。
近年来,沙县已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唯独城镇没有工作的人员没有医疗保障,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把没有用人单位的城镇居民也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全县24.5万人将全部享受到医疗保障政策。
据了解,城镇居民中,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4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40元,就可以享受最高为4万元的医疗保险费。家庭困难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若无力缴费的则由政府全额资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将解决沙县3.03万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此前,沙县全县已有19.9万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其中:城镇职工2.6万人、新农合17.3万人。 (乐德声毛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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