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李某与陈某原为同事,同在一家店内打工。后来,李某辞职到一家酒楼上班。李某每次没钱花,就溜回来窃取陈某财物,一个月内连偷4次,最后一次竟在行窃时睡着,结果被抓。26日上午,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李某盗窃一案。
26日上午开庭后,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涉嫌盗窃罪。经查证,今年1月,李某嫌工资低,辞了在一家刨冰店的工作,到一家酒楼打工。1月11日,李某离开刨冰店时,顺手偷走同室居住的陈某的手机等钱物。
几天后,刨冰店老板找到李某索要陈某失窃物品。李某随后悄悄地将陈某手机、身份证送回。在酒楼上班时,老板不许李某穿拖鞋工作。16日晚12时许,李某又潜回刨冰店,偷走陈某的衣裤、皮鞋。次日下午,陈某找到酒楼,将李某逮住,当场让其将脚上的皮鞋脱下返还,衣裤则要求当晚送回。
23日晚,李某上网吧欠人家钱,就又潜回刨冰店,趁陈某熟睡,将其手机偷走,事后卖了100元。26日凌晨,李某再次溜回刨冰店,从窗户爬进房间,偷走陈某手机。30日凌晨,李某想再次行窃,发现陈某睡觉时将门窗均关好。
李某就想到老板房间碰运气,遂爬上二楼,但无法进门。筋疲力尽的李某累得在店内走廊边棉被上睡着了。天一亮,店伙计将还在睡觉的李某抓获。
面对指控的事实,李某全部承认,并表示服罪。李某辩护律师则向法庭表示,李某从小没有得到较好监护,至今仍是个文盲,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庭审后,公诉人员向记者表示,鉴于李某的犯罪情节和实际家庭情况,加上嫌犯的认罪态度较好,公诉机关也向法庭建议对李某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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