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6月25日,我市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
近年来,市残联紧紧围绕三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注重运作、注重创新、注重实效,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截至6月10日,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今年已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审623家,其中达比例单位163家。未达比例460家用人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合计320万元,现已缴纳入库230万元。
会议指出,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残疾人保障法》是残疾人权利的宣言书,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有力武器,更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动力,各级残联要把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会议要求,市、县残联要认真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强自觉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率,扎实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要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创造残疾人就业良好环境,把我市残疾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还表彰了潘邦锵等28名2006-200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个人。(本报记者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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