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在线财经7月13日讯: “资金问题是企业实施减排项目的最大瓶颈。”近日,泉州一家石材公司的负责人孙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目前正停产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公司将被取缔。但此次项目整改,需要更新企业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设备,这要投入一笔不小的资金,光靠企业自身的积累恐怕很难对付。
不过,张先生的难题有望得到解决。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环保局联合下发了《福建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政策进行了明确。《办法》提出,福建省财政将设立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减排技术创新,福建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等给予资金支持。 《办法》出台后,众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的企业喜出望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政策将对福建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

企业节能减排,资金短缺成最大软肋
当前,我国已经面临能源紧张问题,这一现象在福建省尤为突出。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马鉴康表示,福建省无原油、无天然气,缺少原煤,常规能源十分短缺。“以煤炭资源为例,目前已探明煤炭储量相当有限,如果以现有生产规模开采,只够用25年。”马鉴康说,福建省的能源产量可以说已经到顶了,现在全省的电煤基本上都要靠省外调度,对外依存度非常高。
记者从福建省统计局获得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数据显示,2006年、2007年,福建省的一次能源自给率均维持在38%上下。
与此不相适应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福建省的能源需求量不断提高。以用电量为例,2007年福建省用电量较上年增长了15%,今年1-5月份,福建省用电量又增长了14.9%。“如果福建省继续推行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能源将难以为继。”马鉴康表示,要改变这一现状,关键是要加强对企业节能技术的改造,“尤其是加快冶金、建筑、化工等重点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调整”。
“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对于企业而言,可谓一举两得。”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水泥”)副总经理高嶙告诉记者,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一来可以提高企业内部效率,实现利润增长,二来履行了企业所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据悉,福建水泥于2007年投资6000万元实施了余热发电项目,预计建成后,年发电5800万千瓦时,年节约标煤6500吨,同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1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70吨,粉尘排放量800吨。目前该项目即将竣工投入运行。
高嶙坦言,尽管如此,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仍让不少企业望而却步。“其中最大的问题莫过于资金问题。因为企业开展节能减排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仅靠企业自有的积累是远远不够的。”高嶙说,相比之下,技术方面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因为主要的节能技术目前国内或国际上都已基本具备。
财政投入近亿元,建设百个节能降耗工程
针对企业的资金不足问题,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办法》,对企业节能减排予以支持。
福建省财政厅的有关人士表示:“企业是实施污染物减排的主体,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和推动企业落实污染减排资金,将有利于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减排机制。”据其透露,此次专项资金的预算金额,还有待7月下旬的人大会议审核,但可以肯定的是,“将不会低于去年,资金总量肯定超过1亿元”。据初步统计,去年福建省财政为污染治理项目及减排建设投入了近亿元资金。
事实上,在福建,政府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加以引导不乏先例。福建省经贸委的有关人士表示,去年以来,福建省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推动企业节能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7年,福建省共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项目109项,项目完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57万吨。
此外,为促进节能减排,去年福建省还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实行差别电量计划,对燃煤含硫率低、脱硫效率高的火电厂给予倾斜,多安排发电;开展火电机组“以大代小”替代发电,鼓励企业自备小容量机组停发减发。
业内人士认为,如今政府把引导重心放在企业最为紧缺的资金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将更大。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工业企业节能技改,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生产设备,加快技术改造与升级,这必将推动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激发企业参与热情,积极投身发展循环经济。
“节能减排,企业是主体,政府是主导。”福建省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通过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将有利于推动福建节能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
根据与《办法》配套的《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目前企业已可就减排技术创新项目、污水管网配套项目以及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等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专项资金将采取拨款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放。
“有了政府资金的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信心更足了,步伐更稳了。”泉州一家石材公司的负责人孙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已经向当地财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递交了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希望能为公司的节能减排项目争取到扶持资金。
多管齐下,引导企业节能减排
除了财政资金,政府还积极从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给予引导和激励,其中最受企业欢迎的是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此外,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激励作用明显,有利于节约企业经营成本,并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节能减排项目中去。”福建鑫海冶金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说。
然而,大力推动节能减排,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林伯强表示,仅依靠政府财力和企业自筹,是无法满足发展循环经济长期大量的资金需求的。因此,结合现实条件,设计合理的融资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将有助于进一步缓解了福建省众多中小企业的节能技改资金短缺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正积极介入其中,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资金支持。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近期调查显示,截至4月末,国开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兴业银行等10家银行,在福建发放“绿色信贷”达到110.9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35.41亿元,增长46.8%。
而在不久前举行的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专场活动之一的“节能减排政银企合作洽谈会”现场,7家银行与15家企业签订了节能减排融资意向协议,意向金额达75.68亿元,项目包括工业清洁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火电厂脱硫装置、环保产品和余热发电等。
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银行而言,开展“绿色信贷”不仅具有广泛的市场空间,也是银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可谓一举多得。
此外,福建省还积极调动民间资金投向节能减排领域。去年9月底,厦门林发电器有限公司与长乐吴航钢铁厂正式签订了投资800多万元的除尘风机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成为福建省首个由政府实行风险补偿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标志着福建省引导民间资金投向节能减排领域向前跨出了一大步。
有业内人士表示,节能减排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参与,惟有如此,才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来源:海峡财经导报 记者 张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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