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在线房产7月13日讯: 4000多元/平方米的新房,在如今的福州楼市已是难觅,但在福州仓山区,一个名为“东城美居”的楼盘正以如此诱人的价格出售。 不过,与购买普通的商品房不同,购房者买东城美居的房子必须一次性付款,所签的合同也不是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更令人吃惊的是,该楼盘并无预售许可证。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楼盘,为何有这么多“特别”之处?

安置房还是商品房?
“面积74平方米,总价32万元,2008年交房,价格便宜,必须一次性付款……”这是记者在一个二手房交易网站里看到的房源信息,其描述的正是位于仓山区的东城美居楼盘。信息显示,今年5月31日,该楼盘已交房。
事实上,在多家二手房中介网站里,都可以看到有关东城美居的房源信息。让记者感到不解的是,为何有关东城美居的房源信息,都无一例外地注明必须一次性付款呢?
记者首先联系了发布上述房源信息的经纪人小江。他告诉记者,因为这套房子是安置房,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所以无法在银行做按揭贷款,必须一次性付款,但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一手合同。对于具体的情况,小江似乎也不清楚,他表示,自己没有亲自到现场看过,只知道地点很偏僻,属于金蒲小区的某期项目。
随后,记者在一位潘姓的经纪人处了解到,东城美居属于拆迁安置房,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仓山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一手合同。小潘表示,她手上原本有不少东城美居的房子,现在只剩一套47平方米和一套200平方米的未售出。
不过,在某网站上发布的一套东城美居的房源信息中,记者看到了“房东包更名”的字样。发布此信息的中介经纪人称,这套房子是商品房,49平方米,总价23.5万元(其中包含2万元更名费),由于是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所以价格才如此便宜。“虽然房东说可以更名,但现在更名非常困难,对于房东的说法,我不是很确定。”这位经纪人如此表示。
经纪人小郑手中也有一套东城美居的房子,他坦白地告诉记者,买这套房子存在风险,一是没有相关权属证书,二是房屋的土地性质也有问题。小郑称,东城美居的商品房是在原本用作建设安置房的土地上建的,他手上的这套房子是房东通过内部认购的,现在转卖,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但他不敢保证合同能否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备案,不过,开发商表示这套房子可以办理产权证。
东城美居究竟是拆迁安置房,还是商品房?几位中介经纪人的不同说法让人感到疑惑。此外,记者采访的多位经纪人均表示没有到过楼盘现场,只是称其地理位置很偏。
办理房产证没问题?
7月2日,记者前往东城美居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几经周折,终于在仓山区江边村找到了东城美居楼盘。
在大门口,记者看到小区内挂着一条写着“欢迎业主入住”的红色条幅,一些房子已经开始装修。在一位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在东城美居旁的一栋住宅楼里,找到了该楼盘建筑商的办公室。当记者以买房为由询问房源信息时,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一套75平方米的房子,单价4400元/平方米。“价格很便宜,但是必须一次性付款。”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原来,东城美居是金蒲小区5组团(属3期项目),共7栋楼,其中4栋多层住宅,3栋为小高层,共有270多套房子。整个金蒲小区均建设为拆迁安置房,但前期的项目已经将拆迁户安置完毕,剩下东城美居这一地块,开发商将其“包装”后对外销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楼盘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归属仓山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由建筑商仓山建筑工程公司出资建设,所以东城美居实际为开发商与建筑商合作开发的项目,双方共同销售。
原本作为安置房的项目拿来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这样的房子自然无法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这也是购房者必须一次性付款的原因所在。
记者了解到,想要买房的人须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单元房买卖合同》。在一位戴姓工作人员处,记者看到了这份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购房者必须在合同签订5日内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开发商则承诺交房后两年内办理产权证,但对于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责任却没有约定。对此,记者提出了质疑,戴先生解释说,“仓山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是仓山区政府下属的公司,楼盘相关的手续都很齐全,根本不用担心产权证问题。”他还表示,许多购房者都是开发商和建筑商的亲朋好友,有的还将整层楼尽数买下。
此外,记者还看到,该合同附件约定,在产权证办理前,经由开发商同意,并交纳一定的更名费后,购房者可转让该房子。这也解答了为何在二手房中介店里,大量东城美居房源标注着“可更名”的字样。
在采访中,戴先生不断强调,这里的房子与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绝对没有问题。果真如此么?
迄今未获预售许可证
采访中,记者联系上了几位东城美居的业主,巧的是,他们都在为该楼盘的种种问题忧心不已。
于2006年购买了东城美居住宅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底开发商通知交房,他到现场后看到,这个小区几乎没有绿化,外观也十分普通,整体而言与其他的商品房小区差距较大。
让陈先生感到不安的是,直到最近他才发现,当初签合同时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单元房买卖合同》。“当时,开发商声称产权证办理没有问题,还额外向我们收取了煤气初装费、防盗门、楼宇对讲系统费用等共计5000元,不知道这些收费是否合理。”对此,陈先生很是担忧。
与陈先生有着同样担忧的还有购房者许先生。他告诉记者,不久前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他并没有查找到东城美居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记录。“没有获得预售许可,开发商却公然销售,这样的违规行为是否会影响今后产权证的办理?而且开发商说买这里的房子办不了按揭,我们更觉得有问题。”许先生如是表示。
按照陈先生和许先生的说法,东城美居应当是商品房,开发商在两年前就已对外销售,然而,没有预售许可证,让购房者如芒刺在背。
随后,记者在福州房地产信息网查找东城美居的相关“预售公示信息”,均是“查无此项”。福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东城美居(金蒲小区3期)项目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不能进行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 已经交房的楼盘,竟然还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这样的结果不免让人震惊。
购房者背上巨大风险
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告诉记者,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能对外销售的,而且这样的商品房也无法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证。此外,卓律师表示,如果要在划拨地上盖商品房,开发商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应的税费,再取得规划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文件,将划拨地转为出让地。而在变更土地性质之前,擅自在划拨地搭建商品房对外出售,属明显的违规行为。
戴先生告诉记者,除了东城美居,金蒲小区其他的安置房目前也均未办理产权证,计划在将来一并办理。值得一提的是,戴先生还向记者表示,产权证拿到后若要转让,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100多元/平方米。这也印证了外界对东城美居商品房属性的质疑。按照相关规定,如在划拨地上建设安置房,则只能办理一般非商品房性质的产权,交易转让时还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对此,卓律师表示,由于开发商违规操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单元房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可认定为无效合同,也就是说,一旦房屋遇上什么问题,购房者的权益很难保证,而产权证的办理也是个未知数,“风险很大,建议不要购买”。(来源:海峡财经导报 记者 江晓春 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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