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一网站未经许可,登载了作家池莉的小说。该小说的网上独家使用人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经营这家网站的福州某文化传播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日前,经福建省高院调解,这家文化传播公司向对方支付了6万元。
擅自登小说 网站被起诉
《不要与陌生人说话》为作家池莉的作品。2005年10月21日,池莉与北京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池莉还向该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对方以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其图书,并授权其独家代理对授权范围内数字图书的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追究。
2007年4月,北京的这家公司发现福州一网站未经其许可,登载了小说《不要与陌生人说话》,并供用户免费下载。北京的这家公司遂状告经营这家网站的福州某文化传播公司。一审宣判后,福州某文化传播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双方和解 网站付了6万元
福州某文化传播公司认为:涉案作品系网站会员自行上传的,网站管理方事先并不知道。该作品供网友免费下载,网站没有从中获利。该公司的行为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免责条件。
北京某公司反驳称:福州某文化传播公司认为涉案作品由网民上传,但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福州的这家公司称网站没有获利不合常理,且是否营利与承担责任无关。网站管理方自称欢迎网友投稿,因此,出现侵权也理应由网站承担责任。
经省高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福州某文化传播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北京某公司《不要与陌生人说话》等10部作品的使用费4万元,同时支付给北京某公司为本案支出的公证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北京某公司此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前述10部作品向福州某文化传播公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记者 陈鸿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