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人为本解决热点问题
近年来,惠安县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住房、低保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80万补助贫困学生
惠安县在拨出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基础上,又下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2.8万元、城市低保家庭对象学生补助款13.6万元,推进困难寄宿生膳食补助工程,切实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为每个受教育者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同时,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利用校董会等多种形式,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和优化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学校项目建设步伐,加强中小学危房排查,确保所有危改项目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并投入一部分资金分期分批充实中小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
低保标准逐年提升
2008年,惠安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由220元提升到260元,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推动城乡低保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据统计,上半年全县已保障城乡特困人口9786户,20047人,户月保障金162.1万元,1-6月份已发放保障金972.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达1248户3198人,已发放保障金242.46万元,月人均补差额达120元,提高31元;农村低保对象达8538户16849人,已发放保障金730.2万元,月人均补差额达65元,提高13元。
农村住房政府统保
惠安县共有217803户农户参加农村住房统保,已有13户农户的住房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而获104400元赔偿。2007年该县开始实施农村住房统保,与保险公司签订《惠安县农村住房统保协议》,保费由政府统一支出,广大农民在遭受天灾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每户最高可获5000元赔偿,每间住房可获600元赔偿。2008年,该县的农房统保保费、保障额度增加了一倍。保险对象主要为农村住户,即长期居住在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房户。保险责任为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等造成的损失。保险户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发生灾情后,受灾农户只要尽快报告村委会,由村委会报告乡镇民政办,并及时拨打保险服务热线报案,即可申请保险赔偿。
医疗救助有保障
据统计,惠安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84291户,参合人数715249人,参合率90.4%%,平均补偿率34.36%,占2008年新农合基金的30.16%。净峰、百崎两所卫生院和玉埕医院的基建和设备建设作为市提升服务功能项目,黄塘镇卫生院作为省百所卫生院服务功能提升项目,卫生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妇幼保健院开通急救绿色通道,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加大打击无证接生等行为,规范孕产期系统保健管理。制定《惠安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共救助城乡困难对象37人,发放救助金38.5万元。同时,该县重视解决企事业单位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率先在全省启动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和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工作,在省补助政策出台前共支付290万元、参保2500人;省补助政策出台后,又支付2674万元、参保2558人,基本解决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和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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