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查:2008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吴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建宁县伊家乡沙洲村,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豆树原木五段(材积0.238立方米),并雇请顺昌县人黄某驾驶“闽H-93***”号中华牌小轿车运输,在途中被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黄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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