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不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测、不依法办理交强险……7月25日,清流县交警大队依法对一名涉及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男子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1日上午,清流交警兰华生等在省道204线横溪岭路段路检时,依法查扣了一辆涉嫌无证驾驶的“浙F268XX”的微型面包车,将车辆暂扣于交警大院。16时许,交警门卫报称,该暂扣车辆又被人偷偷开走。
7月25日上午,交警兰华生等人又在省道204线同一路段发现这辆面包车,依法将车和人带回交警大队。在交警办公室,驾驶人陈某华百般狡辩,声称自己证件齐全,还向民警提供了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可经民警仔细查验,陈某华提供的驾驶证上的照片不是其本人,且行驶证上的车辆年检公章也有问题。见无法蒙混过关,陈某华无奈供认了自己的多项交通违法事实。
原来,陈某华7月1日车辆被扣后,于当日下午偷偷将车开走,事后他自认为长相酷似其兄,于是身带其兄的驾驶证。为了逃避车辆年检,他还于今年5月私制年检公章,填写“有效期至2012年”的年检日期。民警调查还发现,陈某华所驾车辆已两年未办理交强险。(陈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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