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来,软件业利好消息频传。先是6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三定” (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获批,其中,原电子产品管理司分拆为软件服务司和电子信息司,足见国家对软件行业的重视;紧接着,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嵌入式软件的相关增值税政策进行了重新明确。
“在国内电子信息产业整体运行不佳的情况下,软件行业尤其是嵌入式软件发展迅速。《通知》的出台,无疑将使嵌入式软件行业‘锦上添花’。”有业内人士如是认为。

“软硬”通吃令软件企业很无奈
在电子信息产业中,软、硬件结合最为紧密的莫过于嵌入式软件。
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余立威告诉记者,按照通俗的说法,嵌入式软件就是指将应用系统嵌入到相关的硬件一起进行销售的软件,其主要功能是对硬件进行简单的操作。
“就目前而言,嵌入式软件的发展远远快于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发展。”余立威表示,这归功于嵌入式软件庞大的应用领域———数字家庭,工业控制,军事、医疗系统以及航空航天等行业,与嵌入式软件产业的融合都在不断加深。
据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统计,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完成嵌入式软件销售收入23.4亿元,占软件及系统集成销售整体收入的15.8%;同期,福建省软件出口继续“高歌猛进”,其中纯软件出口仅3410万美元,而嵌入式软件出口却高达8000万美元。嵌入式软件已经成为福建省信息产业的四大支柱之一,带动了上下游相关行业的发展。
不过,“一个明显的反常现象是,目前福建省独立的第三方软件商非常缺乏,大部分嵌入式软件由设备提供商开发完成,产业竞争高度分散,协作力度还不够大。”余立威认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福建嵌入式软件产业隐忧犹存。
“接单十分困难。”福州开睿动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小姐向记者描述了该公司承接福建电信号码百事通项目的艰辛。“作为第三方软件供应商,我们的软件产品要靠硬件‘吃饭’,最终不得不接受极为苛刻的条件。”陈小姐表示,相比而言,最让软件商感到无奈的是设备提供商自行研发嵌入式软件。“由于第三方嵌入式软件多按套数收取权利金,从而增加了设备提供商购买软件的成本,这使得不少设备提供商‘热衷’于从事软件研发。”
更多的时候,设备提供商出于维护企业利润的考虑,不愿向外购买设备的软件部分,也不愿将软件开发业务外包给第三方软件商,这使得双方的合作范围相对狭小,软件商叫苦不迭。福建鑫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吴坚强告诉记者,目前福建省的电子设备功能相对较单一,产品大多处于中低端水平,设备提供商有能力完成相应软件的研发,而技术力量雄厚的第三方嵌入式软件商只能在应用软件的细分领域施展拳脚,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开发工具等平台通用软件则难有介入的机会。
“这种自给自足式的开发模式,对嵌入式软件产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余立威表示,软件产业应用周期不断缩短,而这种“软硬通吃”的开发模式耗时相对较长,也不利于应付快速的技术更迭,将难以适应市场竞争。他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国内独立的嵌入式软件商将在嵌入式软件行业扮演重要角色,该行业的产业链也将逐步走向协同发展。
税收新政犹如下了场及时雨
基于嵌入式软件特有的“软硬结合”特性,如何让“硬”和“软”实现互惠共荣,是业内人士思考的问题之一。 在2000年国务院18号文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18号文件”)中,企业要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需分别核算出嵌入式软件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成本,如果这些成本无法核算,则不能享受优惠。对于第三方软件商来说,只要设备供应商愿意提供成本数据,分别核算只是举手之劳,但成本有时属商业机密,设备供应商一般不愿意主动提供相关信息;而如果是设备提供商自行研发相关软件,因其软、硬件的研发项目联系紧密,且财务统一,就更难单独核算软件开发项目的成本。
“很难厘清哪些资金是用于软件部分的研发,哪些又是用于硬件设备的,如此,许多嵌入式软件无法享受到18号文件所给出的优惠,这也是造成软件商‘偏安’细分市场的原因之一。”余立威介绍说,只有那些相对容易从硬件中剥离出来的部分软件成分、并列入分类目录的产品可以享受到政策优待,许多软件厂商“嗷嗷待哺”。
不过,这一局面在6月30日得到改观。《通知》的出台,令广大软件商大喜过望。因为《通知》规定,如果能够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可以分别核算出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销售额的软件产品,则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看似只是一个变量的改动,实际上对整合嵌入式软件产业链有着深远的影响。”余立威关注这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已久,在他看来,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相应硬件的成本,在客观上将软件商和设备提供商置于对立的位置,双方为了争夺更大的利益,往往在订单价格上难以达成一致,影响了产业协作的紧密度。
新政策出台后,将能否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相应硬件的销售额,作为其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先决条件,这为许多软件商享受税收优惠创造了条件。
按照《通知》,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成本利润率)]。福建省地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道,公式中的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是指其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是指纳税人一并销售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成本利润率,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
“这样一来,公式中的各个变量就相对容易计算,便于给企业送去实实在在的优惠。”福建省地税局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销售额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数据之一,地税部门就已经掌握,而且生产企业在这方面也有明细账目,在核算上无须多费力气。无论是设备提供商还是第三方软件商,均可顺利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目前地税部门已开始执行新政策,帮助企业计算即征即退税款,并办理退税事宜。
新政策吸引越来越多服务商投身软件业
无疑,新政策的着眼点在于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引导第三方嵌入式软件商做大做强。余立威表示,就目前而言,福建省急需培养一批占据产业上游的大型龙头企业,从而带动整个嵌入式软件产业的发展。
“目前,福建省大部分硬件设备制造企业都分出一部分精力做软件,这样自然无法做到专和精,而印度以及欧美国家的嵌入式软件大部分都是委托第三方软件商加工,这样经过市场分工,双方总成本降至最低,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余立威表示,“反观国内,第三方软件商在细分应用领域斗得不亦乐乎,整个产业看似规模挺大,实际上,产业链很短很浅”。 “嵌入式软件的发展应该是一种随机状态,满足用户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因此,平台通用软件技术将是未来发展的重点。”吴坚强表示,如今,展现在嵌入式软件面前的是一个巨大的应用市场,而新政策的出台,将吸引越来越多的软件服务商投身其中。
据吴坚强介绍,嵌入式软件的应用极为广阔:在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任务迫切,需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这为嵌入式软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工业机器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等背后,无不闪现着嵌入式软件的身影。在消费领域,近年来数字家电逐渐普及,智能手机、便携式移动娱乐设备的更新周期越来越短,这些都使得嵌入式浏览器、无线通讯软件等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旦新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嵌入式软件行业将迎来发展契机,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也将获得难得的发展机遇。”在吴坚强看来,龙头企业的出现只是时间问题。据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统计,今年上半年,福建省有3家企业入围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7项软件产品被评为“福建名牌”;重点骨干企业保持较快增长,销售额超亿元的有11家,龙头企业福建网龙、福大自动化、福建富士通等均增长50%以上。本报记者 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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