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随着网络支付体系的日渐成熟,网络购物早已为人们所熟悉。据统计,至2007年底,我国网民有4640万人使用网络购物,而开设网店的网商,数量也从2004年的400万家发展到3000多万家。在众多网店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时,政府对其商业行为的规范、监管却一直是一片空白,而这样的状况也许很快将成为历史。
7月初,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发了电子商务监管意见,明确规定,从8月1日起,辖区内所有的“营利性”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须先办理营业执照。此后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也表示,今后网上开店要办理营业执照,北京首先进行试点,而后在全国范围推广。
一石激起千层浪,上述消息立即在业界引起巨大反响和激烈争论。这一“网店新规”如果真的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将会给福州的网店经营者和网民们带来怎样的变化?

网上卖家心态各异
“其实,不少有一定规模的网上卖家,在网下都有实体店,早就办理了营业执照,将来就算施行新规,也不会有什么影响。那些担心会受影响的多数是些小卖家。”已在淘宝网上开店两年的福州卖家小朱表示,与许多只靠网店经营的卖家不同,她在福建师大学生街附近经营着一家服装店,开设网店是为了市场拓展,本身手续齐全的她,自然不会担心将来是否施行上述的网店新规。
“我希望这一规定能够尽快在福州施行。对我们这些已经开设了实体店的经营者来说,这个规定促进了网店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不然,那些只开网店的凭什么就可以不用办理执照、不用交纳相关管理费呢?”同样在福州开设有实体店的淘宝网卖家黄威如是表示。
不过,记者了解到,福州的网店经营者中,线上线下同时开店的还是少数,大多数网店经营者只在网上开店,这些人对于这一将来可能施行的网店新规,普遍有着抵触情绪。
采访中,多位卖家均表示,对于大多数卖家而言,以低价竞争为主的网店经营利润并不丰厚,一旦开网店就必须办执照的规定出台,他们将选择关门歇业。在拍拍网和淘宝网上都有开设网店的福州卖家陈杰告诉记者,这些天,他陆续在淘宝、拍拍等社区上发了多篇抗议贴,而且还和不少卖家交流了意见,大家都表示反对开设网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规定。
小吴是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他从大一开始,就一直在经营一家网店,卖一些流行饰品。“就我个人而言,开网店只是玩票的性质,平均一年才挣一千来块钱,如果开网店要办理营业执照,交纳一些管理费用后利润还能剩下多少?” 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已有两年时间的福州卖家刘斌,如今一个月能挣3000千多元。他表示,如果将来福州真要强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他还是会选择去办。“毕竟目前生意还不错,不想放弃。但我还是有些担心,办理完执照后,其他各项收费,如管理费、登记费、年审费、公告费等,还有税收也将会接踵而至,这些经营成本的增加,将使得经营网店的优势不复存在。”
现有体系有待完善
心系网店新规的并不只有网店经营者,网民和业界专家也同样给予了高度关注。福州市民陈小姐告诉记者,她的不少饰品、衣服是从网店“淘”来的。尽管如此,并不是每次网购都能令其满意。“2007年,我在一家网店上看上了一件衬衫,觉得款式、颜色都不错,可衣服拿到手后却发现质量并不好,颜色也有偏差,且穿了几次就变色。为此,我还跟卖家交涉过,但对方并不认账,只好自认倒霉。”
陈小姐表示,她希望相关法规能尽早出台并在全国施行。“多了营业执照这么一个约束条件,产品一旦有问题,就可以按照营业执照上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找到店家退换产品或者向执法部门投诉维权。”
业内人士黄先生则对此表达了一些忧虑。他表示,开设网店与传统开店有很大区别,从目前北京推行的网店新规来看,还很不完善。如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属地注册,而互联网是无疆域的,如何界定属地注册存在技术上的难题;另外,如何在数以千万计的网店中,认定网店经营是否是营利性的,也比较困难。
而最重要的是,黄先生认为,由于经营者多数是完全依托网上交易平台的个人卖家,他们数量众多、规模不大,成交量也相对较小,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推行新规会造成大量此类卖家的流失,使得网店间的竞争受到限制,商品多样性降低,而商品的价格可能也会随之提高,这将不利于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
对此,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辉持不同意见,他认为,包括网店交易在内的电子商务,由于其交易的随意性和隐蔽性,如果缺乏监管,容易引发纠纷甚至被用于非法犯罪活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淘宝网每天受理网上买家和卖家之间的投诉纠纷高达6000到8000件之间,客服人员也急剧增加。因此,通过出台一些规定,规范相关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树立网民对电子商务的信心,保持电子商务公正、公平、稳定的发展环境,是有利于电子商务长期发展的。
据徐辉透露,其实此前商务部早已对规范包括网络购物在内的电子商务行为下发了《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这一文件。在近日,福建省经贸委等16个部门曾联合下文,表示将加快省内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该文件中就有提到对网商的规范管理。而目前,包括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内的多个部门也正在就如何进行网上交易的规范管理进行讨论、研究。
对网店征税的先行步骤?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不少网店经营者和网友认为,办理营业执照的新规,实际上是在为电子商务征税作准备。据了解,随着网络交易迅猛发展,2007年网络交易额已经高达2.1万亿元,但是网络交易税收管征却没能及时跟进。
不过,福州一位税务专家告诉记者,目前网上交易税收的征收难度比较大,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网上交易征税的管理规定。“比如说管辖权、纳税主体、商品来源地如何确定,个人交易行为怎么界定等都尚未明确;再者,互联网交易的虚拟性,也使得网上开店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税务部门较难发现和掌握税源”。
“但是依照现有的税收制度,还是有权对其征税的。”该税务专家表示,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的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发生交易行为就必须缴税。以2007年网络交易额2.1万亿元计,仅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4%的增值税率来计算,那么就造成了840亿元税款的流失。
2007年7月在上海宣判的“网上交易偷税第一案”,就是网上交易在法理上必须征税的最好例子。当时上海一家经营婴儿用品的网上店铺,因为半年销售额超过280万元,却没有交过一分钱税,最后该店负责人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接受采访的不少网友也认为,如果只对网外交易收税,对网上交易不收税,的确是违背了税负公平性原则。
对此,徐辉表示,此前福建省内对电子商务发展下文的16个部门中并不包括税务部门,而且税务部门也没有参与目前福建省内对网上交易规范管理进行的讨论、研究中。“从这一点来看,对包括网店经营在内的电子商务征税,目前还不在政府部门的考虑中。”
徐辉指出,这是因为电子商务还仅处于发展初期,还需要给予相关扶持政策,而不应制订过于严格的法律规定来限制其发展。“电子商务太早步入征税阶段,有可能影响到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不过徐辉认为,网店经营等电子商务活动迟早是要被纳入“体制之内”的。“无照经营、不交税费”的这种草根式的经营方式不可能持久。本报见习记者 陈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