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新村点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房3幢、34套,并配套建设150平方米的村部活动室。这是永安市洪田镇林山畲族村“造福工程”项目,它已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据市农办最新统计,从1994年实施“造福工程”以来,全市共投入补助资金2879万元,先后对6384户、28729人实施了“造福工程”搬迁。目前,99%以上的搬迁点附近有了小学,80%的搬迁点附近有了卫生所。
市委、市政府对“造福工程”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认真组织对居住在偏远高山、自然条件差的村民进行全面认真的摸底调查。在项目规划过程中,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拆旧还耕,统一办理手续,分户施工管理”的原则,尊重群众意见,公开搬迁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项目县也制定了实施方案,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在规划设计、项目安排、土地审批、建材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充分调动了广大搬迁户的积极性。各地还建立了“造福工程”资金专户,实施了补助资金县级报账制,采取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方式,加强了专项资金的年度审计,确保资金直接进村到户。同时,各地还坚持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对个别搬迁点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进度实施工程的及时进行调整,实行月报工程进度制度,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造福工程”的实施,造福了千家万户———
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对偏远山村实行整体搬迁和集中安置,引导农民到中心村或集镇所在地建新村,农户人居环境得到改变,住房、水、电、路,子女就学、就医等公用设施得到改善,“行路难”、“饮水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搬迁农户的生产条件显著改观,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如:大田县吴山乡东埔村引导分散居住在山旮旯中的46户210人口的村民,在村部所在地的浮排建起了33幢砖混结构的新房,并完成了3.45公里村主道的水泥路面铺设和饮用水工程建设,开通了电话,安装了电视接收装置……
增加了搬迁村民转移就业机会。实施异地搬迁后,村民利用位居集镇、中心村优势,积极发展运输、农产品流通、商贸等二三产业,促进了劳动力就近转移。有的还进行了转移培训、指导就业,有效提高了农民整体素质,拓宽了就业渠道。据统计,培训经费从2006年的109.354万元增加到今年的272.024万元,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移民”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移民”,努力提高移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真正实现了培训一个,脱贫致富一家。
促进了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针对老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偏僻、分散的特点,我市坚持把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户的扶贫搬迁工作与改善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五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对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造福工程”。据统计,从2003年以来,全市已完成少数民族搬迁210户、984人,完成老区群众搬迁3192户、14364人。
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多年来,我市对容易引发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点实施“造福工程”,有效提高了搬迁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我市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百千万”工程,一批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得到治理,受灾害威胁群众得到搬迁。据统计,全市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共3069万元,治理地质灾害危险点22处。
推进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经过14年的搬迁,我市“造福工程”安置工作由原来分散、零星的就近建房,向规划地的中心村、工业园区、小城镇集聚,营建了相对集中的安置点。通过“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增加了近10万城镇人口,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本报记者巫瑞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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