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2008年8月9日,明溪县个体工商户肖坤生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动产抵押贷款100万元,非常高兴地说:“有了这笔100万元的贷款,我的水电站扩大再生产就有了资金保证。”这是明溪县首起成功动产抵押贷款。
肖坤生是明溪县盖洋牛角村水电站的老板,几年前,就多次找各家银行想以水力发电设备作为动产抵押来贷款。因没有依据,银行不同意贷。
自打新的《物权法》和《动产抵押办法》出台以后,明溪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了解到肖坤生的情况后,积极帮助盖洋牛角村水电站与明溪县雪峰信用社以水力发电设备作为动产抵押贷款登记手续,为肖坤生融资100万元。有了这笔资金,扩大水电站的设备投入,可增加发电量,可满足当地农民农产品加工用电,笋干的加工、肉脯干的加工、粉干加工、竹子制品加工、木制品的开发正常用电,促进农民创收可达1000万元。
自从这个首起动产抵押贷款成功后,个体工商户及农民纷纷到县工商局来咨询动产抵押贷款相关事宜,工商人员正积极地做好新《物权法》和《动产抵押办法》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3500份,上门走访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368户,协助指导个体工商户及农民办理动产抵押贷款手续。目前已有12户准备办理动产抵押贷款。(江盈婷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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