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在线8月15日讯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负责人14日表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激励与行政任命制存在较大的矛盾。行政任命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不宜过高,但央企也参与市场竞争,如何通过薪酬激励留住人才是一个两难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该负责人表示,国资委经过五年的管理调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逐步建立,薪酬体系趋于完善,激励不足及薪酬与业绩不匹配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薪酬调控取得了积极成效,改变了以往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无章可循、企业自定负责人薪酬的做法。 不过,他坦言,与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要求相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国资委直接决定薪酬的做法难以保证薪酬激励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亟需向董事会决定薪酬过渡;经理人的市场定价机制还没有形成,薪酬激励与企业负责人的行政任命制存在较大的矛盾;薪酬结构不尽合理,约束机制不健全等。 “特别是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行政任命制下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决定,在实践中成为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行政任命的负责人薪酬确实不宜过高,但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同样在市场中竞争,同样面临一个如何留住和激励人才的问题。这一矛盾,只能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解决。”这位负责人说。
国资委负责人介绍称,中国149户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2006年平均薪酬为53.1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1.85%,其中延期支付13.7万元,当期收入39.4万元(税前)。
来自国资委的统计显示,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2004-2006年)期间,央企负责人薪酬总额年均增长14.84%,薪酬水平年均增长14.92%,均低于同期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和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幅度。2005-200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总体水平与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呈逐年缩小的趋势。
但早前有数据显示,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以上,而大多数员工月工资一两千元,差距悬殊。2007年年报显示,包括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海油服、西部矿业等央企在内,高管年薪2006年以来均超越民企。 目前,国资委对央企负责人普遍实行了以业绩为导向的年度薪酬制度。按照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暂行办法》,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和绩效薪金组成。基薪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企业经济规模和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最低为零,最高三倍封顶。年度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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