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2008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该方案共确定可持续发展、现代化进程、和谐社会构建、勤政廉政等四个版块30项考核指标。其中,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和品牌发展指数作为两项重要指标,首次列入各地现代化进程考核版块。
根据《2008年度各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涵义及计算方法》的部署和分工,今后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将由市质监局负责统计上报“工业产品”和“加工食品”两类产品的市级质量抽检合格率,而品牌发展指数由市质监局牵头,联合经贸委、文化局、工商局等部门做好相应数据采集。
据了解,今年年初,市政府以责任状形式向12个县市(区)下达品牌工作任务,大力推动品牌带动战略实施,这一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7月份,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质量振兴”活动,大力引导企业走以质取胜道路,成为继南平之后第二开展此项活动的设区市。而此次将产品质量和品牌发展指数作为重要的绩效指标,列入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考核,对夯实我市质量基础,加快品牌建设进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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