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福建日报》全国著名新闻栏目“西岸观察”专栏,用整版篇幅,以题为《在百姓家门口开派出所“连锁店”》,深度报道了三明公安机关开展“1+N”警务模式,把警务室打造成“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今年7月,《福建日报》记者从我局宣传部门了解到全市公安机关实行警务室“1+N”警务管理模式,做法新颖,效果显著,具有很高新闻价值。于是,立即派出了由四名记者组成的采访组,在市局宣传处的陪同下,深入到建宁、泰宁、将乐、大田、永安、梅列等公安局、分局,进行广泛调查核实,采访当地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并与警务室民警一同工作,实地感受民警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还组织召开了各种座谈会6场,专程采访了夏钢局长和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倪义福等领导。
《福建日报》分四个部分全面解读了三明公安开展“1+N”警务管理模式的经验,报道说,三明市公安局立足实际,创造性地提出“1+N”警务分类管理模式,力图把警务室打造成“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这个服务于民、借力于民的新型警务模式,开始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并日臻成熟。
记者还对三明的这一经验发表了记者评论。评论说,三明“1+N”模式的最可贵处在于,警民关系得以重新定义:警察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而是俯身向下的“服务员”;群众不再见到“大盖帽”,心里惶惶然,而是主动参与治安防治。警务前移,警力沉到一线,民警与百姓零距离,警民关系拉近,陌生感消除。警察与公众之间距离缩短,公众也就成了警察,有限的警力就会释放出更大的力量。很多警务室,已经成了强有力的基层组织。
评论还说,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警务模式,“1+N”不仅解决了社区警务如何运作、社区民警如何发动群众、整合各种综治资源等问题,而且实现了警务室“门开得了,事办得成,群众联系得上”的运作要求,实现了社区警务工作的社会化。
评论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三个“一切”,是“1+N”模式的活力之源。这,无疑也值得其他执法部门效法。(三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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