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算涉及政治民主、国民福利、法治化及良好的公共治理,可约束和控制政府收支活动、提高政府财政活动绩效,增强政府合法性和可信度。但是中国现行《预算法》是从1995年开始施行的,至今已13年没有修订,明显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3亿中国人仍不知如何问责。
《南风窗》的报道称,在一般情况下,就限制和约束政府来说,除宪法外,很少有哪一部法律堪与预算法相提并论。但由于预算法缺乏问责和纠错机制的设置,预算常常只是个摆设,政府该怎么收钱还是怎么收钱,根本不会受到预算的约束,由此,中国预算十几年来持续性地以年均18%以上的高速度巨额超收,预算偏离度经常高得离谱;也是由于预算法缺乏问责和纠错机制的设置,中国预算“只讲投入,不管产出”的现象长期存在,近年来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公民对政府怎么要钱、怎么花钱几乎完全没有发言权,更无能力左右。即使造成重大损失,也无人为之负责。于是,政府及其官员上下都在拼命敛钱、拼命要钱、拼命花钱。所以,中国预算问题的根子,就在于用钱的人用着别人的钱却可以不受约束、监督和制裁,而钱被别人用的人(纳税人)则无权决定和追究自己的钱的使用,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现行预算法是从1995年开始施行的,至今已13年没有修订,实际上,这部预算法过多的未经界定的财政支配权力被赋予了行政部门以至官员本人。多年来,大量非规范财政行为游离于监控之外,违规现象绵延不绝甚至愈演愈烈,巨量的纳税人无偿提供的“血汗钱”被肆无忌惮地滥用,或被毫无顾忌地挪用,其所造成的资源损失无可计数,都与公民及国家立法机关几乎完全失去对预算的控制与监督能力,有着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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