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调处涉林信访。对山林权属争议、村场矛盾、森林资源非规范流转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再排查、再疏理,因案施策,积极调处,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二是着力完善主体改革。对县界外插花山、飞山,尽快确权登记发证;对林改过程中联户发证面积过大,群众要求细分到户的,区分不同情况,加以完善、巩固、提高。
三是着力推进配套改革。大力发展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类林业专业协会,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实现森林资源流转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全力配合金融部门,做好森林资产评估、林木担保、林权抵押登记管理等配套服务,切实帮助林业生产经营者解决林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加快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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