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场券商股大幅上涨,记者刚刚获悉消息,市场普遍传闻大小非解禁可能要以通过类似IPO的方式由券商承销,但具体细则仍不明确。分析人士指出,这将增加券商企业的投行业务,也增加了大小非所持股份的流动性。
快报:券商股全线涨停 沪指收复2400大关
快讯:拥有券商和信托概念的爱建股份突然涨停,带动券商板块集体上扬。数据显示,中信证券全流通后机构仓位不降反升,截止10:36,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元证券、太平洋、宏源证券。辽宁成大、吉林敖东等全线涨停。
受此影响两市指数快速上涨,截止10:44,沪指上涨70点报收2414,2400大关全面收复。深成指上涨263点报收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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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二次发售”细则正抓紧制订
股权分置改革后,大小非与其他有限售期的股份在本质上都是流通股,只是限售期限各有不同。大小非“冲击波”将伴随市场3年。由此不难看出,对大小非解禁进行制度上的规范迫在眉睫。
从公开认可大小非解禁是一个“新问题”,到主动采取措施对其进行疏导,监管层充分认识到了对大小非解禁给市场带来的影响。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大小非解禁、减持等全流通市场的新情况,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引导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有序转让。比如规范大小非减持信息和让减持超过1%的大小非上大宗交易平台就是一种制度上的疏导。
但随着解禁高峰期的来临,现有的制度疏导已经无法有效缓解市场压力。
在这种背景下,监管层向市场传递出信息:要进一步通过制度来缓解大小非减持压力。具体包括,研究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完善大宗股份减持的市场约束、减震和信息披露制度;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与国资委协调,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对国有股份转让情况进行监管。
二次发售就是一个新引入的概念,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在美国,二次发售又被称为二次发行,是指公司的主要个人或机构持股人对公众发售其限制性股票。
另有研究人士介绍,二次发售机制应类似于香港的存量发售机制,通过寻找合适的大宗股权长期买家,在不会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持续冲击的前提下,实现大宗股份减持。
一位私募人士则认为,二次发售实际上可以看做是一个多方互相妥协的方案,一方面要求大小非获得合适的定价,另一方面要引入增量资金对释放出来的大小非股票进行“承接”。
目前,关于二次发售的细则正在制定中,方案将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利益。
该私募人士表示,二次发售的成功与否,关键是看增量资金的介入。而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本质应为鼓励大小非通过发行带转换期权的债券,从而在延缓减持时间的同时提高减持条件(即价格)。可交换债券对长期增量资金应该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修改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缩短了时间、简化了手续,就是对预期中的二次发售刺激并购的一个制度补叮
通过券商中介引入二次发售机制,虽然最终仍然是减持,但在监管层看来,这样可以增加流通环节,将大小非减持过程拉长,放缓大小非减持的速度,从而达到降低大小非冲击力度的作用。
分析人士强调,大小非减持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是必须的,但在具体措施没有出台之前,针对大小非减持疏导的任何讨论都可能触发其加速减持。大小非问题的关键是大小非的持股价格对二级市场估值体系的冲击。至少在细则出台之前,大小非因为害怕既得利益受损而急于抛售是意料之中的。
在全流通背景下,监管部门更侧重于制度维稳的思路已经非常清晰,但这些政策的推出进程还需加快,才能让投资者消除疑虑,看清方向。
中国军团在北京奥运会上获得了多项历史性的突破,投资者也渴望中国的资本市场能够在财富效应上成为各国的垂范。
证监会“二次发售”解决大小非券商受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证监会方面目前正在制定关于二次发售的细则,由发行部主导、上市部配合起草,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完备的方案。报道引述一位接近证监会发行部的知情人士透露,这套方案将充分考虑和平衡中小股民、券商、大小非股东们各方的利益。总的主导思想是:二次发售将在大宗交易市场上做,有一个向下溢价的过程和减少大小非冲击的设计。
在美国,二次发售又被称为「二次发行」,是指公司的主要个人或机构持股人对公众发售其限制性股票。二级发售的程序同首次公开招股(IPO)完全一样,必须申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同承销商的关系为包销或代销。据悉,证监会发行部对美国的二次发售制度已做了多年的研究。
联合证券策略分析师杨伟聪认为,二次发售对券商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因为券商的中介作用得到加强,二次发售会刺激并购,而十八日证监会出台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缩短了时间、简化了手续,就是对预期中的二次发售刺激并购的一个制度补丁。
西南证券券商行业分析师王大力认同上述观点。他认为,二次发售增加了券商的相关业务内容,也可增加相应的业务收入,是直接利好;其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市场,而券商业绩决定于资本市场的表现,可视为间接利好。但是,目前未见具体条文,细节方面尚难探讨。
不过,国泰君安券商分析师梁静表示,是利好还是利空,关键在于游戏规则怎么制定。如果是券商代销,费率较低,利润很薄;如果是包销,券商很难认同。是否所有的大小非减持都要通过二次发售、在二次发售中大小非转让价格如何确定,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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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目光已从奥运会聚焦到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
从消息面看,社保基金抄底的消息以及基金逆势加仓都给了市场一些提振,不过本轮大调整以来,基金屡屡被套也让投资者心有余悸,基金也只不过就是市场中的大散户,它们也并不能左右市场的走向。倒是社保悄悄入市给了投资者一些憧憬,去年5·30时社保资金提前出局,以及去年10月以来的大调整社保基金也有效规避来看,社保资金确实有先知先觉的能力,这次社保的开户入市能否再次踏准节拍,实在是一件让投资者感兴趣的事。
昨日成交量如此低迷,不由得让我有了一个想法:在空方力量逐渐衰竭之时,多方到底能否咸鱼翻生——挺身而起呢?如果现在手中有钱,到底还有多少投资者敢买股票呢?我们听说过太多的恐惧与贪婪的传说,也明白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道理,不过真正运用之时又总是心惊胆战,或者说到底什么时候才是最佳转机却无从把握,抄底抄成股东的遍地都是。
综合上述,我觉得现阶段的市场或许正在寻找一个转机,昨日期货概念股的异动,表明了市场中的很多资金还是不甘寂寞的。现在市场目光已从奥运会聚焦到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上,权重股近日相对坚挺以及券商股和期货概念的异动,或许与这两项都有关系,但管理层有没有决心推出,却又令市场忧心忡忡。总之,管理层的态度决定大盘的走向,只可惜他们又都守口如瓶,奉行沉默是金,实在让市场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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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发售机制”关键在于引入增量长期资金
在股指持续低迷的时候,监管部门摒弃了以往“维护股指”的旧策略,而是采取加快制度建设的办法,例如打击内幕交易、规范股东增持、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条件、大小非减持拟引入二次发售机制、推动长期资金入市等等,我们认为,制度建设是打破过去“恶性循环”最明智的做法,是一种更新意义上的“维稳主义”。
毫无疑问,导致股指低迷的重要冲击性因素是“大小非”,而8月份又是“大小非”解禁的高峰期之一,于是对“大小非”的制度式缓解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小非”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产物,它们通过“支付对价”获得了流通权,从契约论的角度看,任何突然性地掐断“大小非流通权”、来扭转“券多资少”局面、以图让股价上涨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但必须承认,尽管“大小非”支付了对价,但它们的成本同目前的市价相比实在太过低廉,这造成了市场恐慌)。我们强调,这并不意味着大小非的流通权实施方式是唯一和排他的——只在二级市场上按照市价“套现”,其他方式都是不能接受的。实际上,规范“大小非”减持信息和让它们(超1%)上大宗交易平台就是一种“流通权实施方式”的变革,而通过更进一步的设计,则可以达到“缓震市潮的作用。而最近监管层就表达了“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机制。研究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完善大宗股份减持的市场约束、减震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意图,可以看作是此种思路的深化。
解决“大小非冲击”必然是一个妥协的方案,一方面要求“大小非”获得合适的定价(不能按照股票市价来计算),另一方面要引入增量资金对释放出来的大小非股票进行“承接”。所谓“二次发售机制”就是让券商等机构承担第一方面的“寻价功能”。例如让券商去大宗交易市场认购减持的大小非,价高者得,类似于“新股发行网下竞价申购”,这样做的好处是让不同品质上市公司的大小非得到“竞价区分”;同时也方便机构跟大小非更好地谈判,进行合理地“压价”。机构拿到竞价后的大小非后,采取适当的运作(有如承销或者包销),使其能在二级市嘲高价出售”,在这个出售过程中,机构可以自由出售(相当于购买了自由的“流通实施权”,而大小非的对价支付仅获得“最终流通权”),而不受1%必上大宗交易系统的限制。
问题在于,券商竞得大小非股票(肯定低于市价),肯定不会长期持有,必然要运作卖出(无论是融券还是直接卖),而市场则必然会延续过往的行为模式,将其估值重心下移,迫使券商承受不断下跌的价格。所以,“二次发售机制”的承接者如果还是市场存量资金池的话,那么最终情景还是不堪。
而这中间就要打造一个“环节”来实施平衡性地过渡,即要开发“可交换债券”。我们认为,尽管监管层语焉不详,但巨大的创造性空间已经诞生——例如,可以给那些持有上市公司(打比方中石油)债券的债权投资者(一般是长期投资者,比如保险、年金、社保等等)一个选择:债券到期,可以用股票作为债券偿付的方式。而这一“债转股”的价格协定既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询价来完成,也可以进行私下的磋商,一旦确定了“债转股”的价格,相当于为股票的长期价格走势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基石,这也为现在“跌跌不休”的股市提供信心。或者,还有一种方法是,让机构竞拍得到大小非之后,以这些股票为基础,发行可转债来回笼资金,可转债的“利率和转换条件”同债券的潜在购买者(长期资金主体)进行单独协商,进而确立一个被各方接受的价格,而这一价格不仅代表着增量长期资金的看法,也为目前的股市提供了一个价值衡量的平台,进而摆脱现在这种恐慌性的“杀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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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直投业务试点资格已获得证监会批准,从而成为第八家直投业务试点券商。
光大证券相关人士表示,该公司正在筹备设立子公司开展直投业务,但由于自身IPO进程影响,不愿意披露细节情况。
今年新获批直投业务的券商已有六家。今年7月获批的有华泰证券、国信证券。8月,审批明显加快,先后获批的有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及国泰君安。
2007年9月,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成为首批券商直投业务试点券商。根据试点方案,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以不超过净资本15%的自有资金设立了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实现母、子公司之间的法人隔离,专业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直接投资。
据证监会网站,证监会自2008年3月起,在总结中金、中信两家券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试点。证监会要求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净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投资银行业务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担任股票、可转债主承销的项目在十个以上,或者主承销金额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
光大证券方面介绍,所谓直投投资业务即券商运用自有资金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其投资标的可以是初创企业,也可以是上市前企业或已上市公司。目前,证监会出于风险控制考虑,券商都被要求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以达到风险隔离的目的。同时券商对直投子公司的投资,在计算净资本时将予以全额扣减。经营范围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证监会要求。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同时被要求建立严密的防火墙制度。
光大证券今年6月底刚刚IPO过会,7月在证监会的分类监管评级中获评A类AA级券商。
此外,不少尚未获批直投试点资格的券商,私下曲线开展直投业务已不是秘密。不少未获直投试点资格的券商,2007年业务人员已配备到位,并已收获不少上市前企业股权投资项目。(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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