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义务教育经费仍然存在被挪用和乱收费等问题。其中,33个县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自立项目乱收费达5110万元。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介绍,这次对16个省(区、市)2006年和2007年1月至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54个县(市、旗)。
审计调查中发现新机制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一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到位、拨付不及时。
有46个县的教育、财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挤占挪用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1.15亿元,占同类专项经费总额的3.8%,主要用于教育主管机构日常经费、教职人员经费、学校基本建设等;33个县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自立项目乱收费或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5110万元。
有三个省(区)未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落实资金,少承担1.08亿元,占应承担资金的9%;有八个县少承担资金1350万元,占应承担资金的72%,还有五个县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上年减少13%。有六个省(区、市)财政、教育部门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资金1.89亿元;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滞留应拨付到中小学的农村义务教育资金1.1亿元,占其同类经费总额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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