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由省科技厅、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省人大法工委联合开展福建省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与激励自主创新政策宣讲活动在我市举行。
省科技厅副厅长何静彦、副市长朱昌贤出席宣讲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基本法。它突出自出创新这条主线,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新时期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目标、方针和战略,强调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强化了激励自主创新的措施和规范,是新时期科技事业发展和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法律保障。
会上,科技部政体司处长苏靖等专家分别对《科技进步法》、《企业技术创新方法》、《自主创新激励政策》等有关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通过这次宣讲使企业更多地了解、掌握国家和省上鼓励自主创新的优惠,用好用足政策,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推进三明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
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负责人共近200人参加了这次宣讲活动。(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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