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清欠。加大对连续两轮以上“双查”不到位、“四术”拖欠对象的落实和未婚青年、离婚、丧偶、丈夫出国等重点人群婚恋排查监管力度,落实孕情跟踪,防止出生漏报。二是抓核对。每月3日前由乡镇计生办安排人员核对公安、医院、防疫、幼儿园、“新农合”、计生服务站(所)等相关资料,掌握出生人口底数。三是抓排查。对未持生育服务证住院分娩孕妇,对象办理住院手续后报告县人口计生局,由县人口计生局指派专人调查核实,填写无证分娩信息登记卡,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调查核实并反馈情况。四是抓考核。完善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出生漏报率大于3%的(扣除国外出生),当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相关人员不能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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